授課型研究生學位
人文與藝術學院授課型研究生學位通常是為期一年的碩士項目,包括授課類與研究類的課程(共180學分),具體設置如下:
— 一門關於研究方法的主修課程(30學分,所有學系必修) — 一門涉及學術議題的主修課程(30學分,特定專業必修) — 若干選修課程(通常以研討會的形式進行授課,以論文的形式進行評估) — 一篇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的研究性學位論文(通常為60、90或120分)
學校允許碩士生跨系選擇一門以上的課程。現代語言與文化學院開設的跨學科碩士項目(中世紀與文藝復興研究、17世紀研究、文化與差異)為學生們提供了更為靈活的選課方式,學生可以從人文與藝術學院開設的所有碩士項目中選擇課程。
哲學系、神學與宗教系也提供研究生預科文憑。該文憑主要針對那些業已獲得其他專業本科學位的申請者,幫助他們掌握所申請科目的相關知識,以便進行更高層級課程的學習(例如碩士課程)。
授課型學位的課程通常於(或稍早於)每年九月或十月的米迦勒學期開始。
